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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

阅读次数:826 发布时间:2017-09-12 发表人:管理员

  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,局直各幼儿园:

  为了贯彻落实《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》(通教纪监〔2017〕26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(国教督办〔2013〕2号)和省责任督学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之规定,进一步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职能,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中小学校、局直幼儿园招生、收费、择校的监督指导,不断规范办学行为,经研究,决定在今年九月,各责任督学对所挂牌督导义务教育中小学校、局直幼儿园开展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的专项督导。现将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拟制的《通州区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专项督导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“方案”要求,配合驻校责任督学开展好相关工作,以期取得挂牌督导实效。

  特此通知,希即贯彻。

  附:《通州区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专项督导方案》

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  2017年8月22日

  抄送: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,通州区教育局,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,各镇、区、园人民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,各教育督导责任区(工作站),各政府督学、责任督学。

  附:

  通州区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

  专项督导方案

  为了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职能,加强对中小学校招生、收费、择校的监督指导,规范办学行为,根据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、《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》等有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督导内容

  本次督导侧重于省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中的招生、收费、择校情况,重点关注《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》的贯彻落实情况。通过专项督导,了解学校在今年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方面的认识高度、总体部署、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,强化学校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指导学校进一步科学管理、规范办学,扎实推进素质教育。

  二、督导方式

  1.听取学校关于贯彻落实《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》的工作汇报。

  2.查阅学校招生方案(办法)、涉及招生、收费、择校等内容的行政会议记录,了解学校执行招生部署和责任落实情况。

  3.查看学校公示栏上本校招生细则、收费公示、招生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。

  4.查看学校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资料上经教育局审核的关于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和信息公开内容。

  5.查阅学校招生工作中学生网上报名注册、学籍管理、收费凭证、均衡分班、师生名册等软件资料。

  6.召开学校领导、招生工作人员座谈会。

  7.随机进行教师、学生家长问卷调查。

  三、督导程序

  1.8月31日前各责任督学分别制订专项督导方案。

  2.督导方案报送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、各相关责任督学工作站确认后,于9月10日前送达学校并上传学校网站。

  3.责任督学赴校按专项督导方案开展督导工作。

  4.9月25日前责任督学出具专项督导报告,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。

  5.9月26~31日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。

  6.10月上旬责任督学跟踪了解学校落实整改情况。

  四、督导要求

  1.学校做好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汇报的相关准备。

  2.学校提交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行为办法与方案。

  3.学校提供规范招生、收费、择校工作情况的台账资料。

  4.学校配合做好座谈、问卷调查工作。

  5.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。

  6.学校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。

  7.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。

  通州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

  2017年8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