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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展“精致管理”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

阅读次数:1606 发布时间:2017-12-26 发表人:管理员

  关于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展“精致管理”

  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

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校管理水平,促进学校规范办学、科学管理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,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根据教育部印发的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》和《江苏省中小学校管理规范》,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经常性督导工作要求,结合区教育局印发的《全区教育系统“精致管理校校行”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通教发〔2017〕16号)文件精神,特制定中小学校“精致管理”专项督导工作方案。

  一、督导内容:

  本次督导内容以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》、《江苏省中小学校管理规范》为标准,侧重于学校管理和“学校挂牌督导10条工作清单”完成情况。

  二、督导方式

  1. 听取学校领导关于学校“精致管理”工作的专题汇报;

  2. 检查“学校挂牌督导10条工作清单”达成情况;

  3. 查阅工作台账资料;

  4. 实地查看门卫、食堂、厕所、各功能室等;

  5. 访谈领导、教师、学生;

  6. 向学校领导现场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并提出整改建议。

  三、督导程序

  1. 制定驻点学校督导方案;

  2. 督导方案报送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、辖区责任督学工作站,经确认后,于正式督导前1-3天发至驻点学校,并由学校上传网站;

  3. 听取学校专题汇报,查阅资料,巡视现场,召开座谈会,展开访谈;

  4. 出具督导报告,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;

  5. 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;

  6. 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回访。

  四、督导要求

  1.学校做好“精致管理”工作、“学校挂牌督导10条工作清单”达成情况专题汇报的相关准备。

  2.学校提供 “精致管理”工作、“学校挂牌督导10条工作清单”达成情况等台账资料。

  3.学校配合做好实地查看、座谈等调查工作。

  4.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。

  5.学校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。

  6.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。

  责任督学 ⅹⅹⅹ ⅹⅹⅹ

  2017年12月23日